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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25 14:42:56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10

第三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盂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监督。主要职责有:依法行使司法权力,裁决各类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案件,执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应当依法执行的案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等;调研法律法规政策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政治教育、法律宣传;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依法管理经费和物资装备;维护社会综治工作,宣传法制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盂县人民法院为正科级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编制7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4人,事业编制2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55人,事业人员12人,有退休人员26人,离休人员1人。与上年相比,实有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原因是2020年新招考入1名公务员,在职转退休4人。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服务审判和统筹设置的原则,结合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我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综合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与协调、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安排本院各种会议和院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党组文秘、档案管理、院印使用、机要保密、文印工作;负责本院行政、财务、服装、武器装备、办公设备等事务管理工作等。

(2)政治部,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法官相关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察、任免、调配、辞退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3)立案庭,统筹全院各类案件立案、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等案件的审查和听证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负责人大及上级转办和督办的工作等。

(4)刑事审判庭,审理第一审普调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案件等。

(5)民事审判庭,审理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审理民事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协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等。

(6)综合审判庭,审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等。

(7)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等。

(8)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负责各类案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宣传报道等综合信息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多媒体、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二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说明:盂县人民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说明:盂县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10

第三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收入总计1665.54万元,支出总计1685.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6.48万元,增长17.37%,支出总计增加15.63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省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52.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普遍调资、科技法庭、六专四室项目开展等方面,县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5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扫黑除恶项目,其他法院支出等方面,另外县委政法委拨入司法救助项目资金50万元,综合导致2020年我部门收入较上年增加246.48万元;支出方面,因2020年我院在职转退休4人,年初预算申报政策变动(公用经费变为定员定额申报),年底未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奖励性部分,导致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上年支出增加39.31万元,案件执行支出较上年增加60万元,全部用于司法救助专项支出,其他法院支出较上年增加16.66万元,全部用于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项目支出,综合导致2020年我部门支出较上年增加15.6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收入合计166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68万元,全部反映省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收入857.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525.77万元,事业运行收入80.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4.64万元),占比89.98%,其他收入166.86万元,占比10.02%,其中县级财政拨款收入116.86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全部为县委政法委拨入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支出合计168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0万元,占比59.83%;项目支出677.07万元,占比40.17%;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行政运行支出882.3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4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0.41万元,案件执行支出80万元,全部用于司法救助支出,其他法院支出66.66万元,全部用于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8.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98.68万元,全部反映省级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52.93万元,增长11.36%,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6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增加的152.93万元全部用于新招考入公务员工资补发,在职人员普调工资,科技法庭、六专四室等项目;支出方面,较上年减少了80.62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在职转退休4人,年底未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奖励部分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9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6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转退休4人,年底未发放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奖励部分,使得2020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20.26万元,项目支出方面因科技法庭、两级法院共建项目、六专四室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9.6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838.92万元,占比55.98%;公用经费659.76万元,占比44.02%(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33.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64.04万元,占比97.69%;卫生健康类支出34.64万元,占比2.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67.19万元,支出决算149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其中:我部门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532.55万元,支出决算146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支出,较2019年决算支出减少111.33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在职转退休4人,年底未发放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奖励部分;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4.64万元,支出决算3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33.59万元,增长3199%,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申报时将医疗保险支出全部列入公共安全支出下行政运行功能分类,而2020年将医疗保险列入卫生健康功能分类,因上下年度科目分类差异导致变化幅度较大。

其中:2020年人员经费年初预算906.93万元,支出决算83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工资津补贴的发放和医保、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2019年决算减少63.81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在职转退休4人,年底未发放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和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奖励部分;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134.49万元,支出决算13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主要用于单位水电暖、办公费、小型维修费及其他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较2019年减少56.95万元,下降29.9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申报政策变化,将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更为定员定额申报,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

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25.77万元,支出决算52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支出、单位运转类项目支出和单位办案业务、业务装备支出。较2019年增加39.64万元,增长8.15%,主要是由于科技法庭、两级法院共建项目、六专四室等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92万元,占基本支出86.22%,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9.76万元,占比98.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6万元,占比1.09%;公用经费133.99万元,占基本支出13.78%,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33.99万元,全部用于单位水电暖、办公费、小型维修费及其他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万元,支出决算11.19万元,全部为公务车辆运行费支出,完成预算的72.19%,比2019年减少24.33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车辆购置支出24.5万元,2020年度无此项支出,此外公务车辆运行费较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是由于办案数量增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做公务车辆运行费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较2019年支出增加0.17万元,增长1.54%,主要是由于因办案数量的增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0年度,我部门未做公务车辆购置预算,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年末车辆编制数11辆,年末保有公务车辆数11辆;

2020年度,我部门做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5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度也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我部门未做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上年度也无此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减少56.46万元,降低29.65%,原因是一方面因预算申报政策变化,将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更为按在职人员的3.1万元/年保障,导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另一方面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4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全部用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进行支付,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11 辆,价值202.97 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价值162.57万元,机要通信用车2辆,价值40.4万元,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需要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度,我单位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没有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0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020年度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020年我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反映的是省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他收入反映的是县级收入情况。

2020年我部门县级收入、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我部门县级收入合计166.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9.28万元,增长146.91%,其中县级财政拨款收入116.86万元,县委政法委拨入司法救助资金收入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县委政法委拨入司法救助资金50万元,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6.66万元,司法救助项目预算收入增加30万元,扫黑除恶收入增加2.62万元。

2020年我部门县级支出合计166.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6.32万元,增长8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扫黑除恶项目、司法救助项目、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度均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5.56万元,占比9.33%,项目支出151.3万元,占比90.67%。基本支出明细为:行政运行4.48万元,全部为扶贫人员驻村生活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08万元,全部为未上划离休人员工资支出。项目支出明细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4万元,全部为扫黑除恶经费支出,案件执行80万元,全部为司法救助项目支出,其他法院支出66.66万元,全部为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项目基本建设支出。

此外,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我部门无需要添加的附件。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