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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4 15:52:23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盂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监督。主要职责有:依法行使司法权力,裁决各类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案件,执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应当依法执行的案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等;调研法律法规政策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政治教育,法律宣传;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依法管理经费和物资装备;维护社会综治工作,宣传法制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正科级单位,共有编制7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4人,事业编制20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70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22人。

我单位按照优化协同高效、服务审判和统筹设置的原则,结合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综合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与协调、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安排本院各种会议和院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党组文秘、档案管理、院印使用、机要保密、文印工作;负责本院行政、财务、服装、武器装备、办公设备等事务管理工作等。

2)政治部,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法官相关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察、任免、调配、辞退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3)立案庭,统筹全院各类案件立案、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等案件的审查和听证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负责人大及上级转办和督办的工作等。

4)刑事审判庭,审理第一审普调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案件等。

5)民事审判庭,审理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审理民事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协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等。

6)综合审判庭,审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等。

7)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等。

8)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负责各类案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宣传报道等综合信息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多媒体、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二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本年无数据)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盂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省级收入总计1351.4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4.1万元,下降4.53%;2019年我院支出总计1579.3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01.41万元,提高34.08%。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19年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调出在职职工1人,导致行政运行收入比18年增加52万元,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较上年减少116.73万元,主要是由于省财政年底收回全部未支付的转移支付导致,事业运行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59万元,综合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64.1万元;支出方面,人员公用类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1.03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50.38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发生了数字化法庭、移动专网租赁、囚车购置等新增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因上划统计口径发生的变化,18年度有78%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合计485.18万元)在县级决算差额表中反映,未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而19年99%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由此也会导致上下两年支出数据变化幅度较大。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省级收入合计135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999.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52.58万元,事业运行收入9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05万元),占比99.58%,其他收入5.73万元,全部为银行利息收入,占比0.42%,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省级支出合计157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17万元,占比69.22%,项目支出486.13万元,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占比30.78%,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行政运行支出999.1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9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省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45.75万元,支出总计1579.3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5.69万元,下降4.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01.41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方面,19年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导致行政运行收入比18年增加51.88万元,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较上年减少116.73万元,主要是由于省财政年底收回全部未支付的转移支付导致,事业运行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综合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5.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方面,人员公用类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1.03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50.38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发生了数字化法庭、移动专网租赁、囚车购置等新增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因上划统计口径发生的变化,18年度有78%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合计485.18万元)在县级决算差额表中反映,未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而19年99%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由此也会导致上下两年支出数据变化幅度较大。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1.41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使得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1.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50.38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发生了数字化法庭、移动专网租赁、囚车购置等新增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因上划统计口径发生的变化,18年度有78%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合计485.18万元)在县级决算差额表中反映,未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而19年99%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由此也会导致上下两年支出数据变化幅度较大。

我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902.73万元,占比57.1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0.45万元,占比12.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86.13万元,占比30.7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75.37万元,占比9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万元,占比0.18%;卫生健康支出1.05万元,占比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065.37万元,支出决算157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7%,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397.48万元,增加33.75%,主要原因是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使得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50.38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发生了数字化法庭、移动专网租赁、囚车购置等新增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因上划统计口径发生的变化,18年度有78%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合计485.18万元)在县级决算差额表中反映,未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而19年99%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由此也会导致上下两年支出数据变化幅度较大。

其中:2019年行政运行年初预算946.82万元,支出决算99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47.95万元,增加5.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入5名公务员导致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年初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48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17%,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和单位办案业务、业务装备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未做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350.38万元,增加258.13%,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发生了数字化法庭、移动专网租赁、囚车购置等新增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因上划统计口径发生的变化,18年度有78%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合计485.18万元)在县级决算差额表中反映,未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而19年99%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在决算单户表中体现,由此也会导致上下两年支出数据变化幅度较大。

2019年事业运行年初预算90.55万元,支出决算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85万元,减少0.9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未发生事业运行福利费支出。

此外,2019年度我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决算1.05万元,此两项是由于普调工资由省财政厅统一追加的预算支出,因此年初未做预算,主要用于因普调工资而增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出。18年未做此项预算,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2.73万元,占基本支出82.58%,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6.43万元,占比97.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万元,占比2.91%;公用经费190.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90.44万元,占基本支出17.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52万元,年初预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支出决算超出预算的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公务用车购置24.5万元,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年初不做预算,因而导致支出增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22万元,增加132.16%,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3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5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9年支出24.5万元,占比68.98%,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增长390%,原因是我院一辆囚车发生故障无法保障办案业务的正常进行,经省财政厅批准下达车辆购置经费,18年支付车辆定金5万元,19年支付车辆尾款24.5万元,购置1辆江铃牌囚车,公务用车购置不做年初预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院车辆编制数11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10辆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年支出11.02万元,占比31.02%,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13.37%,主要原因是因办案数量的增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了1.3万元;

19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58万元;

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未做此项预算,上年度也无此项费用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45万元,比2018年减少54.67万元,降低22.30%,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未做福利费支出预算,另一方面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做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燃油服务和保险服务支出,上年度未做政府采购预算,也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本院共有车辆11 辆,价值202.97 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价值182.67万元,机要通信用车1辆,价值20.3万元,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未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反映的是我部门省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2019年县级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在决算差额表中反映,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我部门县级收入合计67.58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其他法院支出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08万元。

2019年我部门县级支出合计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万元,占比17.2%,项目支出74.96万元,占比82.8%。基本支出明细为:行政运行4.5万元,全部为扶贫人员驻村生活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08万元,全部为未上划离休人员工资支出。项目支出明细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6万元(扫黑除恶经费支出2万元,邮电费支出2.96万元),案件执行20万元,全部为司法救助项目支出,其他法院支出50万元,全部为信访接待、诉前调解中心项目基本建设支出。

此外,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