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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一起单位行贿罪进行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7-06-23 09:46:15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不断加大从源头打击力度,有效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6月16日,我院刑事审判团队对一起单位行贿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北京荣鼎恒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启航日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助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元;三公司实际控制者郑根生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宣判后,三被告诉讼代表人及被告郑根生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