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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庭审直播首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4-26 09:12:40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下午,我院通过互联网对被告人秦志荣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了庭审直播,武绍晋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审判员王希芳、李瑞英参加合议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建军、代理检察员毕晓丽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井然有序,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秦志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直播是人民法院为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庭审活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积极谋划,精心准备,安装完善了视频直播设备,并进行了视频直播相关培训。下一步全院将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使司法活动看得见、听得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