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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燃灯者精神 践行改革者使命
作者:孔庆江  发布时间:2015-07-21 09:12:35 打印 字号: | |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有人甘做燃灯者,不嫌问题多,不怕问题难。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位燃灯者,一生鞠躬尽瘁,为司法改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改革者树立了榜样。

    邹碧华从书记员成长为法官,从基层法院的院长再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路走来,不曾懈怠,夙夜在公。他时刻奋斗在司法文明与进步的征程上,不曾动摇,始终如一。

    改革者不辱使命

    司法改革,说它是一场触及灵魂的深层变革一点也不为过。在司法体制领域,问题之多意味着改革须全面,问题之难意味着改革须深化。诸多难题不断浮现,预示着一场全面而深化的司法改革已迫在眉睫。摆在改革者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改革难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有人甘做燃灯者,不嫌问题多,不怕问题难。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位燃灯者,一生鞠躬尽瘁,为司法改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改革者树立了榜样。上海是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地。不言而喻,上海司法改革的成败,事关司法改革全局的进程。身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的邹碧华,又一次勇挑重任,具体承担上海法院的司法改革。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次他竟倒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路上,身后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无尽喟叹。

    邹碧华所探索的司法改革的经验可以简单总结如下:

    在改革的路上不能颠倒方向。改革是有方向的,改革者应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人民群众增强公平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实实在在地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看清前路何方,方能大步迈进,搞清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及根本宗旨,才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开展司法改革,可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在改革的路上不能止步自赏。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改革者不能骄傲自满,因一点进步而沾沾自喜,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思想僵化、固步自封,必将被时代所淘汰。改革者应注重培养自身良好的素质品格,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改革时代所带来的挑战,肩负起推进改革的历史使命。

    在改革的路上不能迷失自我。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法而治,不搞权力崇拜。打开权力的笼门来搞改革,是不能改革到问题的本质的,反而其副作用可能会让改革者被权力冲昏头脑、沉迷其中,成为需要改革的对象。推行改革的同时要强化权力运行公开,防止权力被滥用。要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腐败滋生。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对于改革者,要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在改革的路上不能失足踉跄。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面广,必须稳妥审慎,三思而后行。改革不可急功近利、毕其功于一役,亦不能时冷时热、等待观望、徒陈空文,而是应当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巩固改革的成果,做到“蹄急而步稳”。同时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才能经得起逆境的洗礼和时间的考验。

    燃灯者精神不朽

    燃灯者法治精神不朽。“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邹碧华践行改革,从不擅权用势,宁在改革路上遭受重重阻力,亦不搞“一言堂。”有人说邹碧华错过了改革的“快车道”,而他认为自己恰恰避开了改革的“歧路”,这何尝不是一位燃灯者法治天下的情怀和信仰法治的任性呢。司法体制改革正是为了完善制度,让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司法改革就应当推行法律至上而非权力至上,崇尚法治而非人治。

    燃灯者无畏精神不朽。“矛盾越大,问题越多,越要攻坚克难、勇往直前。”深化改革就会触及既得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样的关头,“好人主义”的错误万万不能重演,要敢于“涉险滩”,破旧立新,克服重重阻力,将改革进行到底。改革者会因触及利益而得罪一些人,但这些人也终将同全体人民从改革的成果中受益。因此,每一位投身于斯的改革者当如邹碧华,义无反顾、排除万难,面对“千磨万击”,屹立于精神高地,任尔东南西北风。

    燃灯者奉献精神不朽。“你就没有觉得委屈抱怨的时候吗?”有学生这样问过邹碧华。他回答:“不要抱怨,也不要以为你做的事情没有意义。你办好一个案子,可能就会影响到一个家庭。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我们做得好一点,这个世界就进步一点。”言语中流露着邹碧华一心为公、默默奉献的燃灯者精神。改革者若不能放下“小我”,便不能服务大家。

    燃灯者创新精神不朽。创新是改革的活力,创新精神为改革事业顺利的发展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推动和灵感。邹碧华做出的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改革更富成效。创新精神检验的是改革者创新能力和创新勇气,不勇于创新、不善于创新,司法改革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改革是毫无意义的。要让改革紧跟时代的发展,通过创新来抓住机遇,抢占改革发展的最高点,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应当提高对创新精神的重视,要将创新精神作为对改革者队伍的选拔与培养的一项重要参考。

    邹碧华是改革路上每一位奋斗者的模范榜样,邹碧华的精神是后来者的指路明灯。邹碧华去世后,他的精神将继续鼓舞更多的燃灯者来谱写司法改革的诗篇,也将带动其他人投身到中国司法改革事业中来。“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改革之路任重道远,一代代改革者注定要前赴后继,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默默奉献。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神州大地,中国的司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来源:人民法院报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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